穗环管影〔2025〕26号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右旋糖酐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有限公司右旋糖酐铁建设项目位于广州市白云区广陈路150号。项目原有建设内容已取得批复意见(穗环管影(云)〔2025〕42号),本次扩建内容:调整原有项目1#车间的辅楼(共3层)的功能布局扩建右旋糖酐铁生产线,年产右旋糖酐铁154.89吨,同时对现有项目污水处理站进行扩建,处理设计能力由5吨/天增至22吨/天。
《报告书》评价结论认为,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该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产生的不良环境影响能够得到有效控制,从环境保护角度,项目建设可行。经审查,我局同意《报告书》的评价结论。
二、在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2大气污染物特殊排放限值。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表2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氯化氢排放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4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扩改建厂界标准值。
(二)项目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送城镇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废水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A级标准两者较严值,其中TOC达到《混装制剂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8-2008)中表2新建企业水污染排放浓度限值。
(三)项目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各类固体废物实行分类收集、处置。危险废物以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别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进行管理。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五)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工作,建立健全环境事故应急体系,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措施,确保生态环境安全。
(六)加强运营期环境保护管理,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按规定做好污染物排放的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工作。
(七)该项目建成后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如下:化学需氧量0.1380吨/年、氨氮0.0069吨/年。该项目应实施化学需******有限公司江高分公司2021年污水处理设施新改扩建核算新增减排量中划拨。项目建成后再根据实际排放及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予以核定。
******消防等其他部门许可事项的,须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三、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项目竣工后,你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办公室窗******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不停止本决定的执行。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