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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阳龙舟坪片区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长阳城区段生态清淤)项目采挖施工、销售一标段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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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湖北
|类型:采购公告
基本信息
信息类型:采购公告
区域:湖北
源发布时间:2025-05-07
项目名称:******[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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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根据《湖北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河道砂规划报告2024~2028年)》(长政函[2024]94号)及《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河道采砂实施方案2025年度)》(长政函[2025]2)的批复本项目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已完成年度河道采砂许可证办理,具备施工条件,招标人为******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具有符合规定条件的采挖施工、销售承揽单位,按照年度采砂任务完成长阳龙舟坪片区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高坝洲库区的河道采砂、销售工作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阳龙舟坪片区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长阳城区段生态清淤)项目采挖施工、销售一标段

2.2开采规模:按照年度采砂任务完成长阳龙舟坪片区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高坝洲库区的河道采砂、销售工作,一标段采挖施工(不低于130万吨/年),销售总量(保底销售100万吨/年)。

2.3开采地点:宜昌市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高坝洲水库淹没区,起点位于朱津滩(东径:111°15′50.08″,北纬:30°28′0.68″),终点位于鄢家沱(东径:111°19′8.76″,北纬:30°29′42.34″),详细开采地点见合同附件。

 2.4招标范围:在高坝洲库区采区范围内,组织设备设施开展采砂施工及相关堆场、道路的建设,采砂过程中对第三方权益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噪声、扬尘污染、长江干堤、道路、农田损毁等)工作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补遗、答疑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5履约期限:4年2025年至2028年度,每年度采砂期限以采砂许可证批准的时间为准。

2.6质量目标: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和行业设计规范、验收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2.7安全生产标准:达到《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合格标准,无重大安全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3.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至少1艘自有船舶(或自有船舶挂靠船舶运输公司的)或租赁采砂工程设备(工程船或运输船)。

注:每艘船须同时上传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船舶国籍证书、内河船舶检验证书(或内河船舶安全与环保证书)、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自有船舶需提供权属证明材料(如购买船舶合同或发票或转账凭证或权属证等原件彩色扫描件),租赁船舶需提供租赁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件,挂靠船舶需提供挂靠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件)。

3.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4投标人和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团队人员近二年内未因非法釆运河道砂石受到各级水行政主管或河道采砂主管部门行政处罚。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单位为联合体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单位由投标人在联合体协议书中自行确定;(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3)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须由牵头人提交;(4)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投标;(6)联合体中标的,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须由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各成员公司公章,以便对联合体各成员作为整体和他们各自作为独立体均有法律约束力,联合体各方就工程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只有符合以上资格审查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工程建设-网上办事,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交易智库-办事指南-交易乙方(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28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交易智库—办事指南,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平台至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7.评标办法

7.1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7.2本项目为“评定分离”(评标和定标分离)项目

8.开标会

本项目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长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清江古城26号)4楼开标二厅组织网上开标;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交易智库—办事指南,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平台-网上开标”选择所申请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9.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25年5月7日。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10.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11.其他补充事宜

******管理局关于贯彻省局等9部门《关于建立健全全省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的通知》的几点说明,为畅通招标投标异议渠道,投标人或关系利害人对本项目招标过程有异议的,可及时按招标文件载明的招标人或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进行联系,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将依法及时答复和处理有关主体依法提出的异议。

11.2长阳龙舟坪片区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长阳城区段生态清淤)项目采挖施工、销售共计2个标段,长阳龙舟坪片区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长阳城区段生态清淤)项目采挖施工、销售一标段、长阳龙舟坪片区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长阳城区段生态清淤)项目采挖施工、销售二标段,请投标人综合考虑,合理选择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标,投标人只允许参与其中一个标段的投标,否则该投标人参与的两个标段均作废标处理。 

12.联系方式:

异议联系人:周冬梅

异议联系电话:******

招标人:******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宜昌市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星城二路8号交警大队6楼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冬梅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宜昌市中南路35号兴发广场A座写字楼5楼

行政监督部门:******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改革局

联系电话:******

异议和投诉渠道:异议和投诉应通过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提出

 

 

友情提醒:

本标段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项目,需要投标单位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中注册、维护主体库信息,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及时办理好企业入库等投标相关事宜(详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交易智库-办事指南-交易乙方(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使用新版“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访问入口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的“系统登录-网上开标”(网址:******/BidOpening)。

遇到操作问题或系统故障时,请在工作时间联系软件公司,联系方式如下:******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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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2025-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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