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建湖县养老服务工作老年人能力评估项目
服务范围:2年为建湖境内的约10000名老年人进行生活能力和养老服务需求评估,包括新增老人的首次评估、复检评估、持续评估及变更评估等。具体评估次数及人数以实际为准,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服务要求:(1)采购方提供需要评估的老年人基本信息和各镇(街)负责人联络方式,为供应商开展评估尽可能提供支持帮助。如因采购方导致的供应商评估工作延误、超时的,供应商不承担赔偿责任;(2)供应商必须按采购方提供的评估老人清单进行逐一评估,做到公平公正,并提供结果分析报告。采购方有权进行抽样监管;(3)供应商应认真做好管理服务工作,为老人提供优质服务,公开举报监督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并承担管理责任;(4)供应商在运营期内应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紧密围绕老年人的需求,不得收受老年人及家属任何礼品礼金等;(5)供应商按规范评估,接受和采纳采按合同法规定执行购方的合理意见和建议,并在工作中加以改进,中标人的评估结论须得到采购方的认可;其他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二年。
服务标准: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王其胜、刘亚梅、唐柳(采购人代表)
如中标人响应成交,领取中标通知书并签订合同后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费用为10500元(通过数字人民币方式交款)。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无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建湖县民政局(本级)
单位地址:建湖县湖中南路203-3号
联系人:唐先生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建湖县湖中南路天铂·铂金街(建湖宝龙广场)11幢二楼207
联系人:姜先生
联系电话:05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姜先生
电话:0515-******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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