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滨江部分安置房小区存在问题车辆道闸系统设备维修升级采购项目 JSZC-320115-NJJN-G2025-0016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11-06 14: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115-NJJN-G2025-0016
项目名称:滨江部分安置房小区存在问题车辆道闸系统设备维修升级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80.86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80.64975万元,供应商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采购需求:
******居民、物业投诉、反馈,小区内车辆道闸目前存在问题较多,部分已无法正常使用。主要问题为软件适配度差、硬件故障率高,已严重影响物业日常通行管理,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经现场勘查,上述设备存在问题的安置房小区共计10个、主要内容为对金桂园、海棠园、樱花园、凤仪园、朗月园、清风园、龙吟园、玉兰园、银杏园、石榴园的出入口道闸系统存在问题车辆道闸系统设备维修升级采购。投标总价或设备单价超出最高限价均按无效投标处理,技术参数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20日历天内交付采购人正常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第六章)。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
方式:网站下载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11-06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2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更正公告。
6.3勘察现场: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自行踏勘。
6.4本次采购采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招标、投标、评标和中标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供应商应当按照《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注册,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如供应商未按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苏采云”南京地区客服热线025-******、025-******)
6.5政府采购信用承诺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参加南京地区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原件扫描盖章件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后,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办事处
******街道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湖山路799号9栋
联系人:顾丽
联系电话:0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顾丽
电话:025-******
附件:JSZC-320115-NJJN-G2025-0016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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