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道侗族自治县城区道路路灯及景观灯升级改造与维护管护一体化运营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 2025-09-16
采购合同编号:通财采计******9
******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甲方)
供应商(全称): ******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合同名称:通道侗族自治县城区道路路灯及景观灯升级改造与维护管护一体化运营项目合同
2、采购项目名称:通道侗族自治县城区道路路灯及景观灯升级改造与维护管护一体化运营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通财采计******9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项目内容:通道侗族自治县城区道路路灯及景观灯升级改造与维护管护一体化运营项目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元
合同金额大写:陆仟玖佰捌拾万圆整
(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 供应商 | 商品名称 |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 参数/技术说明 | 品牌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合同金额(总价) |
1 | ******有限公司 | 通道侗族自治县城区道路路灯及景观灯升级改造与维护管护一体化运营项目 | 否 | 详见合同内容 | / | 1 | 批 | /元 | 69800000元 |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2025年8月12日。
履行期限:6个月内完成节能升级改造,同时满足《通道侗族自治县城区道路绿色照明节能改造项目节能效益评估报告》。运营期限为10年(成交供应商需要每5年负责对主次干道路灯进行1次节能改造)。
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方式:详见合同公告
四、付款方式:
分期付款:托管费用包括能源系统的日常运营、维修维护管理费消耗性材料费,能源费。支付标准以能源基准为依据计算出每年的费用标准为陆佰玖拾捌万整(******元),甲方按季度向乙方支付能源托管费用,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发票******服务中心作为付款单位)。甲方首次付款时间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5日之内。为保障城区基础照明,向供电等机构交纳的能源费、电费等,以甲方名义按月交纳,费用从能源托管费用中扣除,每月缴纳的电费票据和详细清单(复印件)由甲乙双方留存备案。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陆份,采购人执叁份,供应商执叁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签立时间:2025年8月12日
九、合同主体
甲******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供应商: ******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龙宪跃 | 法定代表人:田彪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
电 话:150 7458 2523 | 联系电话:183 9033 9923 |
传 真:/ | 传 真:/ |
地 址:湖南省怀化市通道侗族自治县双江镇长征南路22号 | 地址: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怀化大厦国际名品城14楼14号 |
| ******有限公司怀化体育中心支行 |
| 帐 号: ************6 |
十、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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