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有限公司2025高速公路防灾抗灾设计回溯工作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项一
标的名称:杭新景(杭千)高速公路袁浦至深澳段设计回溯
数量:1
单位:/
预算金额:500000元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对通车(含试运营)高速公路进行重大灾害风险隐患全面排查,结合历史极端天气发生情况,评估原设计方案的防灾抗灾适应能力,提出处治建议,显著提升高速公路防灾抗灾能力
标项二
标的名称:杭新景(杭千)高速公路建德段、桐庐段、千岛湖支线、新安江至八亩丘段和龙游支线设计回溯
数量:1
单位:/
预算金额:******元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对通车(含试运营)高速公路进行重大灾害风险隐患全面排查,结合历史极端天气发生情况,评估原设计方案的防灾抗灾适应能力,提出处治建议,显著提升高速公路防灾抗灾能力
标项三
标的名称:杭新景高速公路建德段设计回溯
数量:1
单位:/
预算金额:300000元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对通车(含试运营)高速公路进行重大灾害风险隐患全面排查,结合历史极端天气发生情况,评估原设计方案的防灾抗灾适应能力,提出处治建议,显著提升高速公路防灾抗灾能力
标项四
标的名称:溧宁高速公路淳安段(K235+457~K261+507)设计回溯
数量:1
单位:/
预算金额:300000元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对通车(含试运营)高速公路进行重大灾害风险隐患全面排查,结合历史极端天气发生情况,评估原设计方案的防灾抗灾适应能力,提出处治建议,显著提升高速公路防灾抗灾能力
标项五
标的名称:溧宁高速公路淳安段(K261+507~K286+879)设计回溯
数量:1
单位:/
预算金额:300000元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对通车(含试运营)高速公路进行重大灾害风险隐患全面排查,结合历史极端天气发生情况,评估原设计方案的防灾抗灾适应能力,提出处治建议,显著提升高速公路防灾抗灾能力
采用直接发包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提升公路防灾抗灾能力的指导意见》(交公路发〔2024〕76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升高速公路防灾抗灾能力设计回溯工作方案》的通知(交办公路〔2024〕41号)、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进一步提升高速公路防灾抗灾能力设计回溯工作方案》的通知(浙交〔2024〕100号)的部署,按照“谁设计、谁核查”原则,由原施工图设计单位承担项目设计回溯。根据《关于印发<杭千高速公司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杭千高速〔2024〕77号)第八条(二)款“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采用直接发包:为保证采购项目与原有采购项目技术、功能、服务一致或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采购的项目”,本项目委托原设计单位开展。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青龙胡同甲1号、3号2幢2层;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928号;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建德路8号
三、公示期限
2025年09月03日至2025年09月06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联系人: 杨良泽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 ******街道新安路107号;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大街1号4楼
2.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