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额尔齐斯河阿勒泰地区富蕴县城市下游段防洪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水利局组织召开了新************有限公司和技术专家组成。验收工作组根据《新疆额尔齐斯河阿勒泰地区富蕴县城市下游段防洪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建设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富蕴县县城内—额尔齐斯河富蕴县城市下游段,防洪堤坝地理位置坐标如下:
起点地理坐标:东经89°30′30.493″,北纬46°59′8.221″;
终点地理坐标:东经89°28′46.421″,北纬46°59′18.417″。
工程建设内容:建设河道右岸防洪堤2.50km,桩号54+250-56+750段,采用浆砌石挡土墙结构。公示牌1座,里程桩50个,警示牌3座。
工程规模:富蕴县县城现有人口2.81万人,依据《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防洪标准》(GB50201-2014)确定,工程为四等:“一般城镇”规模(非农业人口≤20万)。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依据《防洪标准》(GB50201-2014)及《额尔齐斯河防洪规划报告》确定,设计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洪峰流量903m3/s,施工期洪水标准为5年一遇,相应流量为263.4m3/s。防洪等级为Ⅳ级,防洪标准P=5%。
******居点、库镇伴渠公路、农牧民耕地500亩。
工程使用年限:工程使用年限:根据《水利水电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及耐久性设计规范》(SL654-2014)确定,富蕴县城市下游段防洪工程堤防合理使用年限为30年。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有限公司编制了《新疆额尔齐斯河阿勒泰地区富蕴县城市下游段防洪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
2、2024年2月2日取得阿勒泰地区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报告批复文件(阿地环函〔2024〕18号)
3、2024年8月15日项目开工建设,2024年10月15日,项目主体工程和配套工程基本建设完成,工程进入后续调试及生态恢复运行阶段。
******有限公司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三)投资情况
项目投资估算为1703.8万元,其中用于环保建设的投资为50.0万元,环保投资占比为2.93%;实际工程投资为1703.8万元,实际环保投资为65万元。
(四)验收范围
此次验收内容为新疆额尔齐斯河阿勒泰地区富蕴县城市下游段防洪工程,其验收范围属于《新疆额尔齐斯河阿勒泰地区富蕴县城市下游段防洪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所述内容范畴,符合验收的原则要求。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及批复要求基本一致,无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项目施工阶段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和施工用地,划定了施工道路,施工过程未发生生态破坏施工,施工结束后积极恢复植被。施工过程严格落实施工红线制度,粉料堆场严格覆盖,场地定期洒扫,覆土堆场设置了防尘网。运输车辆全过程严格限制行驶速度,运输过程车辆封闭。施工废水通过沉淀池沉淀后全部回用未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定期抽******居民区的位置,部分地段设置了围挡进一步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施工废物均得到了有效的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可回收利用部分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部分送至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项目建设后,在项目区及周边积极开展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