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仪镇黎明村集体粮食烘干仓储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6月27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DBJ2025—029
项目名称:慕仪镇黎明村集体粮食烘干仓储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慕仪镇黎明村集体粮食烘干仓储建设项目1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78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779,817.67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仓储用房施工 | 新建钢结构粮食储藏库600平方米。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780,000.00 | 779,817.67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合同包2(慕仪镇黎明村集体粮食烘干仓储建设项目2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62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62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2-1 | 设施农业设备 | 购置2204型拖拉机1台、轮式联合收割机1台。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620,000.00 | 62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慕仪镇黎明村集体粮食烘干仓储建设项目1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其他需要落实的最新政府采购政策。合同包2(慕仪镇黎明村集体粮食烘干仓储建设项目2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同合同包1的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慕仪镇黎明村集体粮食烘干仓储建设项目1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是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供应商应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企业资质,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近一年本单位社保缴纳证明,且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账户证明;(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近一年至少三个月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7)社保缴纳情况:提供近一年至少三个月本单位社保缴纳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8)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10)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1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声明函);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包2(慕仪镇黎明村集体粮食烘干仓储建设项目2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是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账户证明;(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近一年至少三个月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社保缴纳情况:提供近一年至少三个月本单位社保缴纳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8)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时间: 2025年06月16日至 2025年06月20日,每天上午 09:00:00至 12:00:00,下午 14:00:00至 17:00:00(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截止时间: 2025年06月27日 1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
时间: 2025年06月27日 1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不见面开标系统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本次磋商公告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陕西省·宝鸡市)》上发布。
2、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办理供应商入库申请并及时办理 CA数字证书(陕西CA锁)。
3、供应商在网上填写单位信息(单位名称、营业执照相关信息)时应与磋商文件要求及后期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中相关信息一致,否则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自负:
4、对本项目有意向的供应商须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后,在【招标公告/出让公告】模块中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进入界面后完善相关信息并打印回执单后可从〖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交易文件下载】区块中下载电子磋商文件(*.SXSZF 格式)。下载截止时间为磋商文件发售截止时间,逾期下载通道将关闭,未及时下载招标文件导致的任何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各供应商在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后,请随时关注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息,获悉关于本项目的变更、澄清(如有)等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供应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一不见面开标一投标人一CA 登录在线进行磋商。为了保证远程不见面开标顺利进行,供应商需使用配备相关设备的电脑提前一小时登录网络开标大厅。因投标供应商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名称:******人民政府
地址:宝鸡市陈仓区慕仪镇齐东村
联系方式:******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宝鸡市高新开发区站前大道万晟·荣耀景城7-2-01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瑶瑶
电话:******
******有限公司
2025年0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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