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淮安市淮阴区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淮发改投资〔2024〕3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单位为******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债、专项债及区级配套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淮安市淮阴区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项目二期工程(EPC)(标段)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1建设地点:淮阴区境内。
2.1.2建设规模:翔宇北道-漓江路-新长铁路合围区域,面积约2.08 km2;盐河-翔宇北道-漓江路-新长铁路合围区域,面积约2.35km2;安庆路-淮河东路-纽泰格路-盐河合围区域,面积约1.26 km2;纽泰格路-淮河东路-宁波路-盐河合围区域,面积约1.32 km2;G233-淮河东路-宁波路-崔大洪合围区,面积约2.73 km2,完成以上区域的测绘、清淤、排查、检测、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采购、施工等以上道路管网工程,具体实施范围和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上要求。
2.1.3合同估算价:约8200万元,其中勘察设计费335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7865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18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150日历天)。
其中,设计开工日期:以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开始计算;施工开工日期:以开工报告为准。
2.1.5 质量要求: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各阶段设计均须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深度,并能够通过相关主管部******居民小区及企事业单位办公区积涝、排口整治问题;
(2)采购质量标准:满足和符合招标文件、总承包合同约定,并符合相关验收规范要求;
(3)施工要求的质量要求:合格,开挖、非开挖修复工艺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小区施工过程中破坏的路面、管网、绿化、照明、监控等设施予以不低于原标准恢复。
2.2招标范围:
翔宇北道-漓江路-新长铁路合围区域,面积约2.08 km2;盐河-翔宇北道-漓江路-新长铁路合围区域,面积约2.35km2;安庆路-淮河东路-纽泰格路-盐河合围区域,面积约1.26 km2;纽泰格路-淮河东路-宁波路-盐河合围区域,面积约1.32 km2;G233-淮河东路-宁波路-崔大洪合围区,面积约2.73 km2,完成以上区域的测绘、清淤、排查、检测、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采购、施工等以上道路管网工程,具体实施范围和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上要求。
中标人负责完成包含但不限于上述部分的EPC工程总承包设计、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责任期内的保修养护等全部工作。
3.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具备下列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1)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设计资质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具有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具有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2)施工资质: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以下条件之一:①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②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③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有效期内)】;④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2)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总承包项目经理解锁手续,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总承包项目经理执业范围之内。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注:如投标人使用一级建造师作为本项目总承包项目经理,其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相关要求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gongkai/zhengce/zhengcefilelib/202109/******_762262.html。
3.3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并同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2)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施工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注:如投标人使用一级建造师作为本项目总承包项目经理,其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相关要求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gongkai/zhengce/zhengcefilelib/202109/******_762262.html。
3.4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备注: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拟派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联合体牵头单位正式员工,施工负责人必须是施工单位正式员工,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设计单位正式员工。
3.5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2022年3月1日(含)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65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排水管网总承包业绩。
(2)施工业绩:2022年3月1日(含)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65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排水管网施工业绩。
(3)设计业绩:2022年3月1日(含)以来,完成过单项工程总投资(或建安费)65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排水管网设计业绩。
(4)监理业绩:2022年3月1日(含)以来,完成过单项工程总投资(或建安费)65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排水管网监理业绩。
说明:
(1)工程总承包业绩、施工业绩、监理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工程总承包合同或施工合同或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盖章),三种资料缺一不可。金额以证明材料载明的为准,金额不一致的,以金额小的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载明的为准,否则不予认可。
设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设计委托合同两种资料缺一不可。时间、金额以合同载明的为准,否则不予认可。
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在该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否则不予认可。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发生过变更的,该工程的业绩属于变更后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投标人应当提供总承包项目经理变更证明。
投标人提供的类似业绩必须是投标人独立承担或牵头人业绩。
须提供诚信库链接获取上述资料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3.5.3自2023年03月24日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5.4自2024年03月24日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5.5自2024 年12月24日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5.6根据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的规定,投标人拟投标的企业资质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的,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投标人拟投标的企业资质达标而其它资质核查结果不达标,不影响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须满足以下规定:采用联合体投标的,由建筑施工企业和设计单位组成不超2家的联合体申请人参与投标,本项目设计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附有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承担的工作内容和责任。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8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9施工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10委托代理人(若为联合体的,委托人必须是牵头单位人员)、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投标时委托代理人、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须提供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缴纳的2025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3.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委员会应当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淮安”等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委员会在评标时将进入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用信息一淮安市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行政处罚公示版块查询行政处罚情况。对有行政处罚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3月24日17时00分至2025年4月27日17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投标人)。
4.3平台及工具费100元和5元手续费,共105元。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28日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1.1 | 形式性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施工企业)一致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投标函加盖投标人的公章、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如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具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暗标 |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
1.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诚信库链接获取企业营业执照原件的扫描件(如为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所有成员的营业执照)。投标截止时间前由牵头人使用其他联合体成员的CA锁,同步诚信库分别挑选所需提供的资料。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单位须提供)。提供诚信库链接获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的扫描件。 | ||
资质证书 | 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提供诚信库链接获取企业资质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如为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成员的资质证书。投标截止时间前由牵头人使用其他联合体成员的CA锁,同步诚信库分别挑选所需提供的资料。 | ||
资质等级 |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具备下列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1)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具有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具有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
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右侧条件之一: | ①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②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③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有效期内)】;④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注:如投标人使用一级建造师作为本项目总承包项目经理,其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相关要求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gongkai/zhengce/zhengcefilelib/202109/******_762262.html。 投标人须填写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简历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拟派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员工。提供诚信库链接获取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如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还须提供诚信库链接获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 | ||
施工负责人要求 | 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并同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注:如投标人使用一级建造师作为施工负责人,其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相关要求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gongkai/zhengce/zhengcefilelib/202109/******_762262.html。 施工负责人须提供诚信库链接获取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施工负责人必须是施工单位正式员工。 | ||
设计负责人要求 | 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设计负责人须提供诚信库链接获取相关注册证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设计单位正式员工。 |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 (1)工程总承包业绩:2022年3月1日(含)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65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排水管网总承包业绩。 (2)施工业绩:2022年3月1日(含)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65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排水管网施工业绩。 (3)设计业绩:2022年3月1日(含)以来,完成过单项工程总投资(或建安费)65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排水管网设计业绩。 (4)监理业绩:2022年3月1日(含)以来,完成过单项工程总投资(或建安费)65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排水管网监理业绩。 说明: (1)工程总承包业绩、施工业绩、监理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工程总承包合同或施工合同或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盖章),三种资料缺一不可。金额以证明材料载明的为准,金额不一致的,以金额小的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载明的为准,否则不予认可。 (2)设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设计委托合同两种资料缺一不可。时间、金额以合同载明的为准,否则不予认可。 (3)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在该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否则不予认可。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发生过变更的,该工程的业绩属于变更后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投标人应当提供总承包项目经理变更证明。 (4)投标人提供的类似业绩必须是投标人独立承担或牵头人业绩。 (5)须提供诚信库链接获取上述资料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 ||
按要求如实提供承诺书并上传于电子投标文件中(注:各投标人不得随意修改承诺内容,应认真填写,并且加盖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章。如投标人自行修改本承诺书内容,皆视为未提供此承诺书) | (招标人名称) : 我方在 (标段名称)(以下简称“本工程”)的投标过程中,做如下承诺: 1.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2.我公司在本工程的投标活动中没有挂靠资质行为,中标以后也绝不转包,违法分包。 3.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自2023年3月24日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5.自2024年3月24日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6.自2024 年12月24日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7.我单位没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工程师、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9.我方拟派往本工程的总承包项目经理 (总承包项目经理姓名)符合下述第 要求: ①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②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总承包项目经理解锁手续,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总承包项目经理执业范围之内。 ③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10.我方拟派往本工程的施工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姓名)符合下述第 要求: (1)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2)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施工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11.我方在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证书及证明材料,不存在弄虚作假。若因我公司提供的证书及证明材料为虚假材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我公司承担,并自愿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罚。 12.我方在本工程投标过程中,绝不参与任何恶意投诉,如确因相关单位、人员的行为侵犯了我方的合法利益,我方郑重承诺:我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将在我方投诉书上签名,并加盖我方单位公章。 13.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并自愿接受相关部门作出的任何处罚。 14.我方在此声明:任何未经我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且加盖我方单位公章的投诉材料均非由我方发出,且属弄虚作假行为,我方将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注:如为联合体投标,以上承诺书由投标人的牵头人提供。 | ||
对投标人及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 根据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的规定,投标人拟投标的企业资质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的,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投标人拟投标的企业资质达标而其它资质核查结果不达标,不影响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 ||
联合体投标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 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联合体投标须满足以下规定: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由建筑施工企业和设计单位组成不超过2家的联合体申请人参与投标,本项目设计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附有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承担的工作内容和责任。此外,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 ||
委托代理人(若为联合体的,委托人必须是牵头单位人员)、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投标时委托代理人(若为联合体的,委托人必须是牵头单位人员)、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须提供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缴纳的2025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 提供诚信库链接获取委托代理人、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劳动合同、养老保险证明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
信用要求 | ******委员会应当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淮安”等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 ||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符合即可。 | ||
1.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工期 |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工程质量 |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
其他要求 | 无评标办法第3.2.6条所列情形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2.1 | 商务标 | 6分 | |||
1.2.2 | 经济标 | 53分 | |||
1.2.3 | 技术标 | 41分 | |||
2.3.2 | 评标方式、评审因素、评审顺序 | 1、评标方式 ******委员会根据《关于在全省国有资金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中推进“评定分离”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苏建规字〔2023〕2 号)文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按照评标结果的优劣顺序推荐不排序的5名中标候选人。 ******委员会评审,当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合格投标人少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量,但不少于******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中标候选人。 2、评审因素: ?商务标 ?经济标 ?技术标 3、评审顺序:技术标、经济标、商务标 | |||
2.3.3 | 入围下一评审阶段的方法 | ?优选法:□优选比例%;? 优选数量5名 □劣汰法:□淘汰比例%;□淘汰数量名 第一阶段:先开商务标及资格审查资料部分,对商务标及资格审查资料部分进行评审。在商务标(包括项目管理机构、类似工程业绩)及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只有商务标得分汇总排在前7名的(排序第7位存在两个及以上得分并列相同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评标),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商务评审的有效投标人不足7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 第二阶段:宣布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的投标人,开启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投标文件的技术标部分(包括方案设计文件******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对技术标进行评审。第一阶段得分带入第二阶段,将“商务标得分”+“技术标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推荐排序前6名的(排序第6位存在两个及以上得分并列相同的,全部进入第三阶段评标)投标人进入第三阶段开标、评标。进入第二阶段评标的有效投标人不足6名的,全部进入第三阶段开标、评标。 第三阶段:宣布进入第三阶段评审入围的投标人,开启进入第三阶段评审的投标文件的经济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对经济标进行评审。第一阶段、第二阶段得分带入第三阶段,将“商务标得分”+“技术标得分”+“经济标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推荐排序前5名投标人成为中标候选人。排序第5位存在两个及以上得分并列相同的,以有效投标报价低的排序在前,有效投标报价也相同的,由招标人抽签确定其排序先后。 | |||
2.5.2 | 竞争性判断 | ******委员会作出竞争性判断:?是□否 ******委员会评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少于5家(不含5家)时,全部入围; 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少于******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则全部进入定标环节,竞争性判断的方式为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是否可行,报价是否具有竞争性。 |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技术标:方案设计文件:35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6分 经济标:工程总承包报价:53分 商务标:项目管理机构:3分 工程业绩:3分 | ||||
序号 | 评审项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
1 | 方案设计文件(35分) | 1、设计说明(7分) |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对《江苏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2022-2025 年)》、《江苏省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精准攻坚“333”行动方案》、 《江苏省城镇排水管网排查评估技术导则》等文件理解、总体掌握等情况进行评定。 2.对项目概况全面了解,现状认识充分、深刻,基础资料调查详尽。 3.对区域内管道基本情况、排水管网现状、排水管网排查设计等任务的了解、熟悉情况进行评定。 4.对项目建设目标、内容和要求情况了解详细。 | ||
2、技术方案(15分) | 1.管网清淤、检测实施方案的具体内容,管道检测技术路线设置合规、科学、可行。对管道清淤检测实施作业流程、组织结构、进度计划、服务承诺、机械设备配备的合理性和质量管控措施的可行性进行评定。 2.管网测绘方案科学、合理、可行,标准规范采用得当。 3.设计依据的技术标准、采用的设计指标等。设计方案合理,工作重点、难点分析全面、准确,处理措施得当。 4.后续技术服务措施可行性和完整性的评定。 | ||||
3、设计深度(5分) | 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 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 ||||
4、绿色设计与新技 术应用(3分) | 1.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理念与措施,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材料等。 | ||||
5、经济分析(5分) | 1.造价文件编制内容完整、合理。 2.是否符合设计说明书要求。 3.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的规定。 | ||||
2 |
工程总承包报价(53分)
|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51分) |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K(K的取值范围为3%、3.5%、4%、4.5%,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注: (1)未进入经济标评审阶段的投标人工程总承包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2)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 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 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 ||
投标报价合理性(2 分) | 本项指标用于对工程总承包报价中不合理报价的评价,以下评审方法供参考: 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招标范围相一致。 | ||||
3 |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6分) | 1.总体概述(2分) |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 ||
2.设计管理方案(1分) | 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 | ||||
3.施工管理方案(2分) | 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 ||||
4.采购管理方案(1分) |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 ||||
注:1.技术标各评分因素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技术标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分因素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分因素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分因素满分的70%。评标过程中,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 2.方案设计文件总页数不超过300页(含300页),每超过1页扣0.1分,最多扣1分。 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不超过100页,每超过1页扣0.1分,最多扣1分。 4.方案设计文件及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编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规定的暗标要求。 | |||||
4 | 项目管理机构(3分) | 1、项目组成员1:具备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同时提供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注册土木工程师、 注册咨询师(市政工程)、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有一个证书得 0.4 分;获得市级(设区市)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优秀)设计师或建造师或工匠等荣誉称号的得 0.4 分,本项最高得 2分,限评 1 人。 2、项目组成员2:获得注册咨询师(市政工程)、注册城市规划师的,有一个证书得 0.3 分;市级(设区市)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优秀)设计师或建造师或工匠等荣誉称号的,得 0.4 分,本项最高得 1 分,限评1 人。 注:①项目组成员为除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所有人员不得兼任。②须提供上述人员 2025 年1月1日以来任意 1 个月及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原件的彩色扫描件链接到诚信库,并上传到电子投标文件中。 ③职称证书、注册证书(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处)、荣誉证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链接到诚信库,并上传到电子投标文件中。荣誉称号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 1 分,限评1 人。 注:①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不得兼任。②须提供上述人员 2025 年1月1日以来任意 1 个月及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原件的彩色扫描件链接到诚信库,并上传到电子投标文件中。 ③职称证书、注册证书(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处)、荣誉证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链接到诚信库,并上传到电子投标文件中。 | |||
5 |
类似工程业绩(3分) | 1、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1分) 投标人自2022年3月1日(含)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65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排水管网工程总承包业绩,得1分,限评1个。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乘0.8,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0.7。 2、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2分) 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2年3月1日(含)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65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排水管网工程总承包业绩,得2分,限评1个。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乘0.8,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0.7。 | |||
说明: (1)工程总承包业绩、施工业绩、监理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工程总承包合同或施工合同或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盖章),三种资料缺一不可。金额以证明材料载明的为准,金额不一致的,以金额小的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载明的为准,否则不予认可。 (2)设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设计委托合同,两种资料缺一不可。时间、金额以合同载明的为准,否则不予认可。 (3)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在该业绩中担任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职务,否则不予认可。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发生过变更的,该工程的业绩属于变更后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投标人应当提供总承包项目经理变更证明。 (4)如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业绩必须由牵头单位提供。 (5)投标人类似业绩和总承包经理类似业绩以联合体方式承担的,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记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记取。 (6)资格评审业绩不可作为加分业绩。 以上涉及到的所有资料须提供诚信库链接获取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建设局
地 址:淮安市淮阴区颐和花园商业广场案A栋(北楼)城建大厦
联系人:蔡先生,0517-******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淮安市淮阴区中业慧谷B27-2
联 系 人:葛工,0517-******
2025年03月24日
【1】凡本网注明来源:"今日招标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今日招标网,转载请必须注明机今日招标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