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盐田分公司 盐田港东部华侨城室分用电 新签******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直接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 采购内容
为满足通讯的需求,拟做《2025年盐田分公司盐田港东部华侨城室分用电 新签的直接采购公示》
项目名称 | 中心 | 类型 | 新签/续约 | 合同开始时间 | 合同结束时间 | 合同年限 |
东部华侨城 | 盐田港 | 室分 | 新签 | 2025/04/01 | 2029/03/31 | 4年 |
二、 直接采购原因
【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且有效供应商有且仅有1家。】
三、 直接采购供应商
******有限公司】
四、 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公示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公示期:【2025年03月21日至2025年03月25日】
公示期不少于3天,公示期应为公示发布第二天开始计算,起始日和截止日应避开法定休假日。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孙镐】,【******】
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冯培明】,【******】
异议接收邮箱:【******】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应【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仅适用于未使用MSS系统的项目]】
******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日 期:2025年0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