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标段(包)编号:ZGA010018-202502-01
一、招标概况
秭归县九歌城片区社会停车场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于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二、评标结果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有限公司联合体 | ******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 | ******有限公司联合体 |
投标报价(元/%) | 98.77% | 98.85% | 97.95% |
质量目标 | 1)设计质量目标:提交的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各专项成果文件满足相关专业机构或行业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2)采购质量目标:工程建设涉及的各类材料、设施、设备均须满足施工图纸及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强制性要求;3)施工质量目标: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 1)设计质量目标:提交的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各专项成果文件满足相关专业机构或行业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2)采购质量目标:工程建设涉及的各类材料、设施、设备均须满足施工图纸及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强制性要求;3)施工质量目标: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 1)设计质量目标:提交的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各专项成果文件满足相关专业机构或行业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2)采购质量目标:工程建设涉及的各类材料、设施、设备均须满足施工图纸及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强制性要求;3)施工质量目标: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
履约期限(天) | 1)在具备施工图设计条件并下达任务书后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作;2)在施工图设计通过审查审批且监理下达开令后990日历天内完成设计范围全部工程施工及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工作。 | 1)在具备施工图设计条件并下达设计任务书后 30 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工作;2)在施工图设计通过审查审批且监理下达开工令后 990 日历天内完成设计范围内全部工程施工及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工作。 | 1)在具备施工图设计条件并下达设计任务书后 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工作;2)在施工图设计通过审查审批且监理下达开工令后 990日历天内完成设计范围内全部工程施工及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工作。 |
投标人资质证书名称及编号(如有)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D******4/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A******7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D******8,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D******4/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A******1,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A******8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D******1/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A******1,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A******8 |
投标人安全生产许可证名称及编号(如有) | (鄂)JZ安许证字[2014]010607 | (鄂)JZ安许证字[2006]002541 | (鄂)JZ安许证字[2009]005035 |
拟派项目管理人员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采购施工负责人 | 王雪刚,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鄂******0055,鄂建安B(2021)****** | 胡豹,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鄂******5703、鄂建安B(2019)****** | 杜兵,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其他、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鄂******0347、E******9、鄂******0347、鄂建安B(2016)****** |
设计负责人 | 丁卯,注册一级建筑师、其他,******990、****** | 覃汉平,其他、注册一级建筑师,E******00240A、******083 | 邱文航,注册一级建筑师,******503 |
评标情况 | 评标工作于2025年3月1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在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民广场4楼)1号评标室进行。评标过程如下: 一、初步评审: 参与初步评审的投标单位共4家。 ******委员会评审,4家投标单位形式评审均合格,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委员会评审,4家投标单位资格评审均合格,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委员会评审,4家投标单位响应性评审均合格,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二、详细评审: ******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对4家投标单位的技术标、经济标进行评审。 三、评审结果: 经评审,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排名不分先后的中标候选人。 招标人代表:郑子然 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何颜洪 |
资格审查结果 | 单位名称 | 审查结果 | 不通过原因 |
******有限公司 | 资审通过 | |
******有限责任公司 | 资审通过 | |
******有限公司 | 资审通过 | |
******有限公司 | 资审通过 | |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5年03月20日 12时00分至2025年03月23日 12时00分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通过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通过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电话:******
******有限公司
电话:******
******建设局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