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于2025年03月19日 发布了2024-JK01-W1179电光自动报靶系统招标公告,现需对有关内容予以变更,按照军队采购相关法规要求公告如下:
一、更正信息:
采购包1: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系统原因时间变更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5-03-20 00:00:00,更正为:2025-04-15 08:00:00。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04-09 00:00:00,更正为:2025-04-15 09:0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5-04-09 00:00:00,更正为:2025-04-15 09:00:00。
其他内容不变
二、其他补充事宜
1.为有效防范不法分子打着上级领导机关和采购管理部门旗号,欺骗诱导请托、干预采购事务、谋取非法利益,现公布“六个一律、两个专线”声明:
①凡是出示上级领导机关或采购管理部门相关人员的联系方式、通话记录、短信微信,表达相互熟识、关系密切的,一律不要轻信。
②凡是打着上级领导机关或采购管理部门相关人员幌子请托办事的,一律不要理睬。
③凡是打着上级领导机关或采购管理部门相关人员亲戚朋友、身边工作人员,干预插手招标采购、违规处罚等敏感事项的,一律不得办理。
④凡是假借上级领导机关或采购管理部门相关人员名义转述有关事项要求的,一律不予采信。
⑤凡是冒充掌握上级领导机关或采购管理部门内部信息实施诱导诱骗的,一律不要相信。
⑥凡是假冒上级领导机关或采购管理部门相关人员名义通过其他方式途径干扰采购秩序、危害公平公正公开竞争的,一律不要听信。
出现上述情况的一律予以警告并专项记录在案,涉及敏感事项及时报告上级釆购管理部门,涉嫌违纪违法的移交纪检监察部门核查。
开设两个专线,畅通举报渠道:①我站设立一部专线电话(010-
************服务中心设置1部专线电话(010-
******),受理全行业上述声明中所列问题的举报线索。
2.投标供应商一般不得使用被禁止供应商(含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供应商)的产品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确需配套使用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确需配套使用”的情况说明,且选用产品的合计金额不得超过项目总金额的30%,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供应商在选择投标产品时,须通过军队采购网查询、向配套产品生产企业函询等方式,确认选用产品是否属于被禁止供应商或禁止范围内产品,因选品问题导致的投标无效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投标保证金追溯期2年。自本项目开标之日起2年内,若发现投标供应商在参加该项目招投标活动中存在违规行为,供应商须退还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退还的,依照相关规定加重处理。
2025年0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