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中央内预算资金和特别国债项目申请及正式申报工作
2.项目编号:AHQW-2025-003
3.招标人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仁和新街S6#楼13层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市鸠江区汤沟镇纬三路芜湖市城泊驾考模拟中心3楼
联系人及电话:杨工******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2025年3月18日
第一中标候选人单位名称:******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报价(元):240000.00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作内容完成之日止,因项目分期建设,开始时间以采购人实际通知时间为准,且满足采购人进度需求。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街道胜利路北侧火车站南侧片区城市更新二期项目工程咨询服务合同;
2、寿县城市更新(二期)项目咨询服务合同。
第二中标候选人单位名称:******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报价(元):252000.00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作内容完成之日止,因项目分期建设,开始时间以采购人实际通知时间为准,且满足采购人进度需求。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北区路73号(创意大厦)21层2101-2105、2117-2120号
第三中标候选人单位名称:******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报价(元):244500.00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作内容完成之日止,因项目分期建设,开始时间以采购人实际通知时间为准,且满足采购人进度需求。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琉璃路8号华润广场A座2409号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无
公示时间: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无
提示: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有限公司提出投诉(地址:芜湖仁和新街S6#楼13层),联系电话:******。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